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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房須知

  • 進房時間下午3:00後,退房時間上午1 1:00前,入住前一小時請來電通知,以便為您開門。
  • 入住時請出示身份證辦理登記,並給付剩餘住宿費用。
  • 外出或退房時請隨手關閉冷氣,電燈等電源,以免造成不必要之浪費。退房時交回房間鑰匙。
  • 屋內禁止飼養寵物。
  • 屋內禁止吸煙、酒、嚼檳榔。
  • 屋內嚴禁轟趴、吸毒、酗酒等違法行為,若發現一律報警處裡。
  • 晚上10點過後請勿大聲喧嘩,影響大樓住戶睡眠。
  • 請勿破壞房內物品,若經發現損壞或遺失,請您照價賠償(每件物品皆電腦建檔,請勿帶走)。
  • 不負保管責任,個人貴重物品請自行小心保管。
匯款資訊
※ 訂金為房價的三成,請於訂房後三日內完成匯款,匯款後請務必來電確認是匯到銀行或郵局【電話:0933-993885陳小姐,餘款請於進房時付現結清。
 ※春節期間請於訂房後兩日內全額匯款,超過時間恕不保留,匯款後請來電確認。

帳號一:銀行代碼:822
銀行帳號: 314510510475
匯款銀行:中國信託商業銀行 新店分行
匯款戶名:陳婷婉

帳號二:郵局代碼:700
郵局帳號: 0091216-0015296
匯款戶名:陳婷婉



天候因素無法入住:

※住房當日遇颱風、地震、對外交通中斷、道路坍方等不可抗拒因素時(颱風以氣象局發佈路上颱風警報或花蓮縣市政府頒布”停止上班上課”為判定準則),以致無法順利住房,訂房者可依規定變更住房日期或辦理退費。

取消訂房規則及辦理方式:


 ※ 於住宿日當天~前1天取消訂房,恕不退訂金。
 ※ 於住宿日前2~3天取消訂房,可退回訂金30%
 ※ 於住宿日前4~7天取消訂房,可退回訂金50%或保留訂金三個月擇期租屋。
※ 於住宿日前8~10天取消訂房,可退回訂金70%或保留訂金三個月擇期租屋。
※ 於住宿日前11天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額訂金,但會視情況酌收50元手續費。
 ※ 住宿日逢颱風或地震不可抗拒因素時,可退回全額或保留訂金三個月擇期租屋(以當地縣市政府頒布狀況為準則)。
 ※租屋洽詢時間早上09:00至晚上10:00,請於時間內來電

入住連絡人:0933-993885陳小姐(Emma)或0911-285392張先生(Jeff)